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评、复审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勘察设计网 2025-09-18 09:29:02

江苏设协〔2025〕26号


各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2025年工作计划、《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管理办法》(中设协字﹝2019﹞第50号)和《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对已获得“诚信单位”证书满两年的企业复审、满四年有效期复评,同时接受企业首次申请诚信评估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报

复评与首次申报的企业,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管理办法》(中设协字﹝2019﹞第50号)和《实施办法》执行。已获“诚信单位”需复审的企业须对照《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实施细则》自查,实事求是逐项评分,写出自查报告。各项材料于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到当地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地方协会复核

由各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复核(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加盖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三、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王舒琪   电话:025-51868129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201室

 

附件:

一.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二.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评、复审名单

(以上附件请登入www.jssks.com下载)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5年9月12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