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皖设协〔2025〕56号),经对2606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现将拟获奖项目提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详细]
根据协会《关于推选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第四批)的通知》(皖设协〔2025〕51号)、《关于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库第四批拟入库专家的公示》(皖设协〔2025〕72号),经公示,确认341名专家入选第四批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专家,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中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惠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南联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能源勘查中心)、搏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合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详细]
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水平,促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协会制定了《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详细]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同时废止。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安徽荣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徽空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泓泽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业子建筑设计咨询工作室、苏州苏大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6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 [详细]
近日,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知质标委办标〔2025〕1号),要求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地方标准复审,力争将地方标准数量压缩不少于40%。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2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详细]
一、请按照《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详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建标规〔202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审查技术标准(2025版)》《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审查数据标准(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中奥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9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详细]
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皖竞字〔2024〕3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会函〔2024〕329号)要求,结合我省住建事业发展实际,围绕服务企业赋能增效、为行业培养人才,我厅组织开展了五个工种的全国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一类赛)和五个工种的全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赛)等,其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详细]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为进一步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引导,不断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修订后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现就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 [详细]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加快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激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建人〔2024〕27号)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专业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环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公布202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名单(见附件)。 [详细]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是资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我省建设工程企业持续发展、科学转型的重要环节。2023年11月我厅为缓解企业集中延续压力设置的1年过渡期临近期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资质延续工作,配备精干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资质延续工作顺利开展。 [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应用于招投标、资质申报、信用评价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中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惠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南联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勘查技术院(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能源勘查中心)、搏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合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提高我省勘察设计水平,促进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协会制定了《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等级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同时废止。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安徽荣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徽空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泓泽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业子建筑设计咨询工作室、苏州苏大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6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6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
近日,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知质标委办标〔2025〕1号),要求各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地方标准复审,力争将地方标准数量压缩不少于40%。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鲲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2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请按照《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建标规〔202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审查技术标准(2025版)》《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审查数据标准(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根据《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中奥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申请加入我会。经审核,该9家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现予公示(信息表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如有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地址。
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和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皖竞字〔2024〕3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会函〔2024〕329号)要求,结合我省住建事业发展实际,围绕服务企业赋能增效、为行业培养人才,我厅组织开展了五个工种的全国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一类赛)和五个工种的全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类赛)等,其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为进一步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引导,不断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修订后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现就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加快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激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建人〔2024〕27号)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专业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环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公布2024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名单(见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是资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我省建设工程企业持续发展、科学转型的重要环节。2023年11月我厅为缓解企业集中延续压力设置的1年过渡期临近期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资质延续工作,配备精干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资质延续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应用于招投标、资质申报、信用评价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